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
本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自今年3月启动,经各学院组织申报,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组织遴选,共推荐751个项目。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重点项目答辩评审及公示,现批准《便携式无创胆红素测试仪》等359项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科技创新基金》是学校为支持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所设立的专款,项目负责人要充分用好有限资金,不得挪用或借用。
2、经费领取及报销:今年的科创基金立项分为经费支持和经费自筹两种。获得经费支持的项目,重点项目由负责人先签领50%经费(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结题后,再持发票报销全部经费,并领取剩余50%经费,其中,未完成项目或成果鉴定不合格项目取消剩余50%经费,三类项目有同类情况者取消经费支持。自筹经费项目在结题后,根据该项目成果鉴定情况(发表文章或发明专利等),再追加经费支持。
3、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负责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展示、交流和进程跟踪,实时记录立项项目情况,校团委将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的建议,对不合格项目和不配合管理的项目扣减资助金额直至取消项目资助。
4、项目结项时间安排: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期保质完成作品。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负责一、二类项目的评审答辩,各学院团委组织开展本院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5、项目结项材料及要求:立项资助结题时,学术论文类项目必须有理论研究成果或以基金支持名义公开发表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必须有实物(或软件系统、发明专利等),立项资助项目必须实现预期成果。对答辩合格的课题,批准予以结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因人为原因造成课题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取消课题组全体成员下一年度《基金》的申报资格。
6、项目结题后,经答辩结题的一类、二类项目,以及评定为“优秀”的三类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全省“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大赛。
7、为提升科技创新基金价值,充分发挥“基金”对学生课外科创活动的引导和鼓励作用,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受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
8、项目结题后,校团委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提供结项证书,并纳入创新学分。立项项目成员的综合测评加分项,依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分值。
9、咨询电话:2973699 校团委 王丽琴
附件1:2018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学院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兰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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