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大型作品、高成本作品等需要退还的,请提前注明)。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4、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第2条,其他要求同上“3、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中的第(5)、(6)条。每个高校领导干部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应填写标签并粘贴在作品背面。
5、“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