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辅导员参加2017年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教育厅、中国共产党青年团甘肃省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甘肃省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卫发〔2017〕136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提高我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我校“校-院-班-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充分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今年,我校将继续与甘肃省心理卫生协会合作,于近期组织辅导员参加2017年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掌握心理学、心理健康及心理咨询相关知识技能,能够鉴别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能对学生的学习、人际交往、情绪与情感等发展性问题进行咨询与调适,对大学生的心理危机进行预警及干预。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培训对象为兰州理工大学辅导员及学生工作相关人员,积极鼓励全体在校师生参加培训。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有一名辅导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同时,各学院团委书记(负责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须持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分两个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经我校与甘肃省心理卫生协会协商,报考条件如下:
(一)心理咨询师三级报考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大二以上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
(二)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本科毕业5年以上者;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
辅导员和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参加心理咨询师三级或二级考试。
三、培训相关事宜
(一)培训机构简介:甘肃心理卫生咨询职业培训学校(由甘肃省心理卫生协会主办,省卫生厅主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我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的机构,拥有一流的专家学者,授课质量和管理水平全省第一,同时拥有良好的办公、教学设施及场地。地址: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和政路西街1号)新住院大楼1楼最南面药房斜对面省心理卫生协会办公室。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暑假面授班暂定为7月中下旬-8月上旬,将根据多数学员的时间调整,培训地点在兰州市(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1.基础知识(6门课):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
2.技能操作相关知识(4门课):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量技能、团体心理辅导。
培训采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编写的全国统一教材《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三级共两本教材,二级共三本教材。
(四)考试时间
修满所有课程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心理咨询师鉴定(分别为5月和11月的第3周周末),本次报名培训后可参加11月份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费用
经与甘肃省心理卫生协会协商,我校辅导员、学生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费用为:三级2500元,二级2800元(均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本次培训所需费用,校团委、所属学院、本人各承担1/3,若一次性通过心理咨询师鉴定,学校将额外奖励培训费用的1/3。
非学生口教工参与心理咨询师培训的,校团委将统一报名、提供相关服务,培训费用自理,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后,校团委鼓励其兼职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此外,经沟通,我校学生参加培训的优惠价格为:三级1600元,二级2800元。学生培训费用自理。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即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截止,请下载填写《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甘肃省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学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照片5张(彩色、黑白均可,其中2张2寸,3张1寸),到校团委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报名与缴费,联系电话:2973696(崔老师)。
六、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推荐至少一名辅导员参加培训,统筹安排辅导员的培训与日常工作,并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辅导员要提高认识,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时间,认真参加培训,并利用培训中学到的理论知识、方法来提升实践工作能力。
附件1:《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
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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