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你院《关于召开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四次团学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一、同意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四次团学代表大会与11月27日召开。
二、同意大会的主要议程。
三、同意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四次团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100名。委员会不设常委,设委员候选人7名,实行差额选举,差额2名;同意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130名。主席团设候选人9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2名。
四、同意土木工程学院共青团第十四届委员会设书记候选人1名,副书记候选人1名,进行等额选举;同意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进行等额选举。
五、请严格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兰州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选举,并及时将选举结果报送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兰州理工大学学生会。
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
兰州理工大学学生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