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关于2015年度“兰州理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审批的通知》(兰理工团联发[2015]03号)文件安排,现将立项资助的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共216项(名单见附件1)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初审:11月9日-11月15日
1、项目负责人向各学院团委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研究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图纸、实物照片等项目成果;如有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或被录用请附复印件。
2、各学院团委汇总后,组织开展结题初审,填写结题初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项目结题材料、初审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至校团委。
二、结题审核,领取项目经费:11月9日-11月15日
1、校团委依据各学院团委初审意见和项目实际,组织开展项目结题审核。
2、请项目负责人向携带项目全额发票至校团委,领取剩余经费,逾期不再办理。发票的相关要求请参见附件3。
地 址: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
联系人:崔孝艳、孔艳赟 电 话:2973696
请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对项目的结题工作,在过程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师生进行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经验交流,使我校大学生创新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兰州理工大学团委
201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