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深化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推进全校 “红色基因传承行动”深入开展。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征集“红色基因传承行动”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作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成果类型及数量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聚焦“红色基因传承行动”教育活动,征集遴选一批有创新、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高质量“红色基因传承行动”教育活动成果,进行分类展示。
(一)活动案例。总结提炼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优秀活动案例,以视频、H5、ppt等方式展示。视频限5分钟以内;PPT一般在20页以内;H5页面基于H5网页技术,包括“云来、兔展、易企秀”等新媒体软件设计的产品,作品10-20幅页面。各学院遴选报送“活动案例”数量为1件。
(二)微电影(微视频)作品。立足学校实际,以甘肃革命历史和红色基因为题材,对长征精神、南梁精神、大会师等红色历史、红色文化进行多角度展示的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微电影(视频)格式:MP4,编码:H.264,画幅:1280X720,码率 50Kb/s,音频44.1K,16bit,视频长度4-8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B。各学院报送“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数量为1件。
(三)书法作品。字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要求用毛笔和宣纸创作,以四尺、六尺整张(对开)竖幅为宜。各学院遴选报送书法作品数量为1件。
(四)绘画作品(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 国画作品以四尺、六尺整张(对开)竖幅为宜;油画作品长宽均不超过1.5米;水彩、水粉、版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全开(781mm× 1086mm)。各学院遴选报送绘画作品数量为1件。
二、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4日-5月10日。
三、相关要求
(一)作品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5月10日前报送,纸质版作品报送至彭家坪校区东区十楼校学生会办公室(1011室)
电子版作品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lutxsh2018@163.com
请通知提交作品的同学加入活动联络QQ群:814136499。
(二)活动案例、微电影(微视频)以电子版形式报送(U盘、光盘或直接发送邮箱均可),文件以“单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命名。书法、国画作品请勿装裱。书法、绘画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各学院需要对报送作品进行质量、数量严格把关。所报送作品均须按照作品征集的四大类型,分类逐一登记。登记表在送交作品的同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交承办单位(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四)各类作品均须为单位或个人原创,作者应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及相关责任。如出现抄袭、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况,取消其参赛资格。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中对作品无偿使用和复制传播(包括在手机平台、网站、报刊、出版物等媒体上使用和非经营性展览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报送作品均视为同意上述约定。
(五)作品征集截止日后,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从活动案例、微电影(微视频)、书法、绘画等各类作品中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从中遴选优秀作品上报参加省级遴选活动。
四、联系方式
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樊洁平 0931-2976389
校 学 生 会, 联系人:杨李红 13919961501
附件1:“红色基因传承行动”成果汇总表
附件2: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征集“红色基因传承行动”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作品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校研究生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