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创先争优工作安排,学校创先争优活动进入公开承诺环节。9月6日,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召开会议,对学校各级党组织、不同岗位的党员公开承诺的方式方法、内容要求等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由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长殷国手主持。
会议提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要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各级党组织以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等作为公开承诺的基本内容;党员要把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按照“五带头”的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岗位实际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等作为公开承诺的基本内容。
公开承诺在内容上,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联系实际、注重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在对象上要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分为二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教学科研岗位党员、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学生党员、校办产业党员、离退休党员等7个类型,分别提出了公开承诺的重点内容和要求。比如,学院党委要突出强调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提高科研水平、服务师生办实事,促进科学发展等作出承诺。教师党员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反对学术腐败等方面开展承诺。管理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带头勤奋工作,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承诺。后勤服务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热爱本职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开展承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要围绕关心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努力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积极关心和帮助青年师生健康成长等方面开展承诺。学生党员要在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等方面作出承诺。
在全校党员、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公开承诺,将按照党员、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审定把关,通过公开、公示等环节将承诺内容落到实处,将对履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公开承诺的兑现情况作为党员、各级党组织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