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体艺函[2013]3号文件和甘肃省教育厅甘教体函[2014]5号文件精神,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坏境,国家教育部决定于2014年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了认真做好我校组织参加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各项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内容
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
展演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活动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评比五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
三、参加对象
1、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我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3、“我和大艺展”征文的对象为我校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学生。
4、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我校教师,有关教研的人员、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节目及作品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 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X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X36.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j)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需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3、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学校本校学生,专业组学生不得参与非专业组演出。
(2)报送数量:我校为一万人以上的高校,需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15个,艺术作品12副(件)。
(3)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我校学生为非艺术类专业组,必须至少有一个合唱节目,其他节目形式不限。
(4)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X1080),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地(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要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5)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一件,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标签样式填写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等;标签应粘贴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作品名称。
(6)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大型作品、高成本作品等需要退还的,请提前注明)。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4、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第2条,其他要求同上“3、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中的第(5)、(6)条。每个高校领导干部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应填写标签并粘贴在作品背面。
5、“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征文要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征文由各校评选后统一报送,每校可报2-5篇(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五、奖项设置
本届展演活动设立的奖项如下:
1、优秀组织奖:设学校优秀组织奖。部分成绩突出学校将报请教育部表彰。
2、优秀组织工作者奖:表彰在学校展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管理人员。
3、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5、优秀创作奖:在为本届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的原创节目中评选。
6、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和艺术作品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
7、校长风采奖:高校领导干部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8、优秀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六、具体工作安排
1、校团委负责展演活动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校领导书画摄影作品的收集;参赛节目和作品的包装、光盘制作、选拔和上报等。
2、各学院负责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征集;负责指导艺术表演节目的相关工作;“我和大艺展”征文相关工作。
3、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艺术作品的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1、艺术表演节目:
联系单位:校团委大学生“红柳”艺术团
联系人:侯媛培
联系电话:2973699
2、艺术作品:
联系单位:艺术设计学院团委
联系人:王斐
联系电话:2976007
3、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联系单位:校团委
联系人:侯媛培
联系电话:2973699
八、校内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6月15日。
二○一四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