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今年是五四运动93周年,适逢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了宣传和表彰在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典型,树立陇原青年的良好形象,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服务社会,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青年联合会决定,于2012年“五四”青年节期间颁授第十六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根据《“甘肃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甘团联发〔2010〕11号),报请学校同意,我校将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全省的评选,现将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甘肃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青年联合会授予甘肃青年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品格。
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2年5月1日——1998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州)团委、直属团委(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工作要求
1.候选人应是青年中的优秀典型,能充分体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每个学院分团委可提名1人。各学院要对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考察,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候选人获得最高表彰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2年3月9日前报送校团委。
联系人:王 玲
电 话:297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