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团委(总支)、各学生会、研究生会:
校属各团委(总支)、各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生动的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校团委、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第三届“求是杯”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大学习 奋斗新时代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6月份,开展动员工作,组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策划社会实践项目并及时申报。校团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重点项目通过答辩立项,并择优给予资助支持。
(三)实践开展阶段。7月至8月,开展社会实践团队系统培训,各实践团队按既定时间地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对各实践团队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总项表彰阶段。9月至10月,全部立项社会实践项目按照要求完成结项,对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归来话感受等成果分享活动。
四、主要内容
(一)理论政策宣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学生就近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通过“林下夜话”、“田间访谈”、“全民阅读”等灵活的方式,宣讲“四个全面”、“五位一体”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鼓舞人民群众坚定“四个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红色基因传承。以党史和国史为主线,动员学生深入革命老区、革命遗址、革命先辈故里、红色教育基地等地,开展回顾党和人民的奋斗历史、重温入党入团誓词、寻访革命见证人、讲述英雄故事等活动,继承先烈遗志,发扬光荣传统,汲取奋进力量,笃定崇高的理想。
(三)国情社情观察。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动员学生到专业学科相关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单位挂职锻炼、顶岗见习、走访参观,到农村、社区、工厂等地开展社会调查,深入观察脱贫攻坚的伟大斗争,深刻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全面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
(四)脱贫攻坚行动。紧紧围绕农村脱贫攻坚工程,动员学生走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深入康乐县、东乡县、西峰区和庆城县等贫困地区,以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为导向,发挥专业学科优势,开展政策宣讲、普法宣传、农技推广、科学普及、教育支援、文艺巡演、禁毒防艾、敬老助残、电商服务等系列行动,为脱贫攻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五)教育关爱服务。围绕“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和“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依托“七彩小屋”、青年之家、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成长教育、素质拓展等形式的精准关爱服务,同时进行相关的社会调查。
(六)中华文化传承。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这条主线,深入开展主题调研、古迹探访、文艺创作、产业开发、遗产保护等实践活动,领略各地的风土民情,创作新媒体传统文化精品佳作。通过留守儿童关爱等支教行动,带领少年儿童阅读、诵读、书写中华经典著作,体验戏曲、书画、音乐、武术等传统文化,推动中华文明精神的传承。
(七)美丽中国建设。围绕生态文明体系构建,动员学生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创新开展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水土保持、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灾害预防、禁毒防艾、非物质文化保护等实践活动,引导绿色发展方式和文明生活方式,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八)“一带一路”交流。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动员学生到沿线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乡村、社区,开展外贸服务、经济调研、文明倡导、政策宣传等实践活动,为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组织优秀学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城市,开展形象宣传、丝路观察、人文交流、研究论坛、社会服务等实践行动,促进“五通发展”。
(九)优秀校友寻访。以百年校庆为契机,组织青年学子寻访工大人的足迹,挖掘在创新创业、经济发展、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砥砺奋进的鲜活事迹,聆听校友的宝贵人生经验,沟通广大校友与学校师生的联系桥梁,听取校友对学生成长和学校建设的意见建议,深化对校训校史校情的理解和认识,推动红柳精神的继承和弘扬。
五、实践方式
分集中组队和分散返乡社会实践两种方式,每支集中社会实践团队不少于10人,在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为期不少于15天的实践,审批立项后进行;分散返乡社会实践由学生独自灵活进行,回校后向本院团委提交实践报告或论文。学院可将两种社会实践方式相结合,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校院两级重点支持集中团队项目,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历、跨学院联合组队,由申报学院负责实践指导。
六、申报、评审与立项
(一)项目组织申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各学院本年度实际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人数不少于本学院本科学生总数的25%,原则上要动员大一学生全部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数不少于全院学生总数的2‰。
(二)项目选题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实践选题要具体严谨,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切忌空泛、浅薄、粗糙。项目方案要有创新性和可行性,坚持问题导向,有政策依据,有创新,有论证,可实现。(详细要求见附件3)
(三)有条件的团队可积极申报团中央、团省委等有关单位和学校有关部门的专项实践项目(详见团中央三下乡官网:http://sxx.youth.cn/),或结合各级各类课题、创新创业、就业实习等项目进行选题。
(四)社会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立项项目拟不少于30项,一般立项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数量。校团委将于7月初举行立项评审会和重点项目答辩会,依据评审答辩确定立项项目。
(五)已被团中央、团省委专项行动立项的项目,由校团委直接重点立项并资助。各级党政及企事业单位给予资金支持且符合本次大赛主题的项目,经校团委审核后可直接立项,但不提供资金资助。
七、经费与保障
立项项目的经费从校院两级学生社会实践专项经费列支,可争取校友、企业等的支持。对于重点立项项目,校团委给予每项1000元资助。对于出国(境)的项目,校团委给予每项2000元资助。一般立项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每个社会实践项目须聘请1名指导教师,全程指导项目的策划及实施。每个实践团队必须建立组织体系,要有团队负责人,设队长、副队长、生活委员、宣传委员、安全委员等,与临时团支部一体化运行,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八、结项与表彰
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必须实施和结项,结项要有结项报告(格式见附件4),也可以以2至3篇规范性的实践论文结项。以分散返乡形式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只有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的才可被认定,并计入其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成果要有一定深度和水准,必须是真实的、原创的、建设性的,对自身认识国情社情民情有益,不能剽窃别人的成果,反对流水账式的记录。
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的团队进行检查指导,并根据结项报告对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对取得良好社会实践成果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本次社会实践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个人、优秀成果等奖项。按要求完成结项的立项项目和分散返乡实践个人,均可申请参加校内及省级以上各级社会实践奖项的评选。
九、其他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指导。各学院团学组织要深刻认识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育人、学生思想引领及成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策划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活动内容和形式,要对参加活动的学生开展必要的思想动员和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推动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和创新。
(二)扩大覆盖,务求实效。各学院团学组织要建立完善社会实践基层需求调研制度,选题立项尽可能与本学院优势专业相结合,在调研基础上依据学生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等,有针对性地组建、派出服务团队。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完善过程管理和长效机制,力争使更多的学生在大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鼓励优秀项目持续深入推进,实现项目成果科学化、服务社会常态化。
(三)加强保障,确保安全。各学院团学组织要积极争取学院党政的支持,确保经费投入,对校团委立项项目要足额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把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做到前头、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教育,确保绝对安全。集中开展实践活动的团队,每队必须要有教师全程带队参与,以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宣传报道工作,要设专人负责跟踪报道各个实践团队的动态,及时将新闻稿推送至党委宣传部、红柳青年、校学生会宣传部,并积极向省级以上各大媒体投稿。各个团队的学生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及时将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实践感悟等在多个宣传平台进行展示、分享,扩大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五)积极配合,及时申报。各学院团委书记要亲自抓学生社会实践申报工作,动员组织学生积极申报项目,并协调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策划和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见附件2),于2018年6月29日前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彭家坪校区:第一食堂三楼;兰工坪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联系人:张忠源
联系电话:0931-2976389 13919158303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兰州理工大学第三届“求是杯”社会实践大赛项目报送表.xls
附件3:兰州理工大学第三届“求是杯”社会实践大赛立项、结项及评优细则.doc
附件4:兰州理工大学社会实践结项报告.doc
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 兰州理工大学学生会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