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学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强化团组织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重点任务,保持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的设置
根据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不同层级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团员3人以上应建立团的支部委员会,可下设团小组;团员50人以上可建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团员100人以上可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
(一)二级团组织的设置
设在学院(部)、机关、附中等单位的团组织为二级团组织,由校团委批准成立,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二级团组织委员会应由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团员1000人以上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团员1000人以下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由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三人。
已批准成立团的基层委员会的,应根据团员人数和实际需要下设若干团总支,报学校团委备案;下设的团总支委员会应由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团总支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各一人。
各二级团组织内部机构设置:各学院(部)团组织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机构,并参照校团委的机构设置建立若干中心,以利于引领和服务学生。各学院心理辅导站挂靠学院团组织。机关团总支不设内部机构。
(二)基层团支部的设置
学生团支部一般以班级为单位设置,团的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二级团组织批准,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团的支部委员会由五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各1名,副书记由班长兼任。符合建立团组织的单位,应及时建立青年教职工团支部,团支部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
(三)临时团支部的设置
临时团支部,是指依托社团、团队等建立的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团组织。临时团支部团员组织关系保留至原团组织,团员正常参加原团组织的组织生活,开展理论学习、缴纳团费等。临时团支部主要发挥思想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团员主要发挥先进青年的引领作用,体现先进性,团结和引导社团或团队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跟党走。
各学生社团须建立临时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由挂靠单位党团组织直接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要在学生短期社会实践、企业游学、专题培训班等团队中设立临时团支部,出国(境)外的除外。临时团支部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
二、团组织书记选聘
(一)二级团组织书记
二级团组织书记须由老师担任,且必须是中共党员或有团干工作经历,熟悉团务工作。在学院(部)担任二级团组织副书记的学生,应是中共党员或有团干工作经历。
(二)基层团支部书记
一年级本专科学生团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政治可靠、工作能力强、有感召力的优秀团员担任,二年级及以上班级团支部书记应由入党积极分子、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担任。研究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应由党员担任。
(三)临时团支部书记
临时团支部书记,应由社团或团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如果主要负责人为群众的,由社团或团队其他主要干部担任。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共青团建设,校团委对基层团组织建设负主体责任,团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团组织要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的双重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结合实际,着力加强团组织建设。
(二)各二级团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领会共青团改革的内涵,找准解决实际问题的突破口,在优化团组织设置、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增强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上持续发力。
(三)各二级团组织要对本通知要求的团组织设置、换届、书记选聘等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完不成的要在学期末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进行说明。校团委将在7月进行一次日常考核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
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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