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团委(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入开展“我为青年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更好的服务广大青年学生的校园学习生活权益。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决定开展“3·15” 学生权益服务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青年成长 助力校园发展
二、活动内容
1. “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征集
主办单位: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承办单位: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活动时间:3月
活动内容:线上线下相结合,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相关部门,帮助有效解决。
2. 校园权益开放日活动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活动时间:3月15日
活动内容: 邀请与学生校园学习、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现场征集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3.“金融安全伴我行”主题活动
主办单位:校学生会
承办单位:经管学院学生会
活动时间:3月15日
活动内容:通过趣味金融知识答题、金融安全知识宣传、讲座等形式,加深同学们对金融知识的了解,提高辨别金融风险的能力。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
活动时间:3月15日
活动内容: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引导青年学生理性消费、防范各种骗贷套路,增强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5.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校团委、校学生会
承办单位: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内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案例分享等形式,帮助青年学生了解常见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以及防范措施等内容,提高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活动的谋划和组织领导,注重活动内容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切实为青年学生办实事。
2.注重宣传。紧密围绕活动主题,依托学校官网、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氛围。
3.及时总结。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注重提炼活动的新经验、新做法。于3月31日前形成总结报告(1000字以内),并附5张以上的清晰活动照片,发送到校学生会邮箱。
联系方式:校团委 樊洁平
联系电话:0931-2976389
校学生会邮箱:lutxsh2018@163.com
校团委 校学生会 校研究生会
2022年3月3日